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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31 11:56| 发布者:社长| 查看:3426| 评论:0
据悉,市(区)公安部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网传5月30日发生在我市江阳区滨江路东门口段的涉嫌不文明行为开展调查。
泸州是座文明城,让我们共同珍惜全国文明城市殊荣,进一步巩固创文成果,都做文明有礼泸州人,共建美丽城市!
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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