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泸县紧紧扭牢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总开关”,从五个方面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抓纲带目,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一个“办法”落实“党政同责”。 制定《泸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县委、县政府、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促使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泸县“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张提示卡助推“一岗双责”。 发放《泸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提示卡》,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明确在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部门中应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如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各领导干部深入一线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性全面加强。 一项规定明确部门责任。 印发《泸县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在《泸县安全生产“五级监管”体系责任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43个县级部门(单位)和两个园区安全生产具体职责,使部门监管任务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填补了监管漏洞和空白。 一份督办单加强监管协作。 按照《泸县安全生产县长督办会议制度》要求,县安办每月梳理各级督查出的问题隐患和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汇总形成督办单提交县长亲自交办,落实整改责任,下月交账;凡涉及多个单位的督办事项,均明确由一个单位牵头,联合其他协助单位共同整改完成,加强了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协作,有效解决部门、镇街间推诿扯皮问题,有力促进隐患问题从速从严整改。 一套组合拳紧抓企业主体。 强力推动企业开展“两化两制”建设(安全标准化、隐患排查清单化和全员岗位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全面发动、典型引领、对标整改、监察执法等方式,让企业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同时,根据《泸县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制度》,印发《安全生产约谈模板》,要求属地、行业部门对重点工作推动不力的企业进行约谈,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泸县安监局 田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