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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发布】“酒城全科医院次氯酸钠泄漏事件”造谣者被处罚

2017-11-21 11:54| 发布者:呛口小辣椒| 查看:3351| 评论:0|来自:泸州网警巡查执法

摘要:网 警 说 事 17日,我市泸州酒城全科医院发生一起次氯酸钠泄漏事件,所产生的刺激性气味导致部分在院病人及员工感觉不适。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后,并无人员伤亡。然而,却有个别网民:不顾事实真相,以“发生爆炸,死 ...

网 警 说 事


      17日,我市泸州酒城全科医院发生一起次氯酸钠泄漏事件,所产生的刺激性气味导致部分在院病人及员工感觉不适。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后,并无人员伤亡。



然而,却有个别网民:

不顾事实真相,以“发生爆炸,死了几个人”、“毒气泄露,死亡2人”捏造散布虚假谣言。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道德的谴责。

谣言一

毒气泄漏,死亡2人

11月17日12时许,网民周某在其微信群内发布谣言称:“泸州市酒城全科毒气泄漏,还死了2个人。”

目前,周某已被警方教育训诫,并写下保证书。(文中人物系化名)



谣言二

发生爆炸,死亡几个人

11月17日11时许,网民许某在微信群内散布谣言称:“酒城全科医院爆炸,死了几个人。”

目前,许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处罚款2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网络非法外之地,请理性看待网络事件,勿信谣传谣。对于造谣传谣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增加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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