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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严打禁渔期非法捕捞, 有效保护鱼类繁殖!

2019-3-21 14:50| 发布者:社长| 查看:3636| 评论:0|来自:川南在线

摘要:    收缴地笼网    查获渔具二十余件    查获非法捕捞的活鱼  “不准跑!禁渔期非法捕捞,我们将依法收缴作案工具!”3月19日下午,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村农业局渔政执法队联合相关部门,对沱江重点水域 ...
  
  收缴地笼网

  
  查获渔具二十余件

  
  查获非法捕捞的活鱼

  “不准跑!禁渔期非法捕捞,我们将依法收缴作案工具!”3月19日下午,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村农业局渔政执法队联合相关部门,对沱江重点水域禁渔期非法捕捞进行劝导和打击整治。

  

  
  放生非法捕捞的活鱼

  当日,共劝离游钓人员40余人,收缴鱼竿、渔网、地笼网等非法渔具20余副,将捕获的野生活鱼十余条放生。同时,对江边游钓人员进行了春季禁渔知识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向捕鱼者发放宣传资料

  龙马潭区农村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万吉兵介绍,时值禁渔期,通过龙马潭区多种形式的宣传,广大市民已能自觉停止违法捕捞行为,但仍有人顶风作案,通过垂钓、设置地笼网或者直接下河摸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对于发现的非法捕捞者,执法队立即上前进行制止,依法收缴作案渔具,对其开展宣传教育。

  据介绍,长江流域、沱江流域、龙溪河流域(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濑溪河流域及其他石河堰流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时间为4个月。在规定的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自2019年3月1日0时起,龙马潭区已全面启动2019年全区禁渔工作,龙马潭区农村农业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各个流域不定时不定点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和电炸毒鱼违法行为。

  来源:川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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