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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强戒所一支部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2019-7-31 09:20| 发布者:泸州戒毒| 查看:3518| 评论:0

摘要:  社区矫正工作的进行不仅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更能有效预防犯罪减少危害社会和谐的不安定因素所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泸州戒毒来到了鱼塘、小市片区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专业知识宣讲快跟着小编一起去了 ...
  
社区矫正工作的进行
不仅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
更能有效预防犯罪
减少危害社会和谐的不安定因素
所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至关重要
为此
泸州戒毒来到了鱼塘、小市片区
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专业知识宣讲
快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7月30日上午,为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开展,实现监地关系的相互贯通、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一支部应邀到龙马潭区鱼塘街道参加鱼塘、小市片区社区矫正工作会。市强戒所一支部书记、大队长罗冰,龙马潭区司法局陈蕾宇,鱼塘街道司法所长田世海,小市街道司法所长聂瑜及两片区社区矫正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罗冰带领强戒所一支部支委成员参观了鱼塘街道司法所,与驻地司法所同志互相交流工作心得。


  随后,罗冰为社区矫正人员上了一堂法治宣讲课,他讲解了社区矫正有关专业知识,传达了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部署。强调了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狱、戒毒所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切实提高刑罚执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性。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蕴涵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双重价值,是一种非监禁的较缓和的刑罚执行方式,性质上属于刑事司法活动,必须严肃认真对待。罗冰要求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法治意识,全面准守监管规定,依法接受监管,履行监管义务,争取考核合格,早日做回“真正”公民,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文:苟兴发
  图:李茂
  审核:黄华 廖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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