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到来之际,为严防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祀引发相关安全事故,4月2日,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东升街道办事处志愿者组成的宣传队,首先来到东升街道大林村开展宣传。宣传人员结合多年来农民群众清明节祭祖焚纸的习惯,以露天焚烧引发的森林火灾的案例,从法律角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同时要求村民们遵守禁止露天焚烧一切农作物行为的规定,以此确保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和辖区内空气质量达标。 ![]() 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志愿者吴锦江说:“连日来,我们东升街道组织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当家人”微信群、流动宣传车和发放资料的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森林防火和秸秆焚烧工作,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 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大林村五社村民瞿尚英表示:“经过志愿者们的宣传,我们晓得了现在不能爆火炮,不能烧草灰,回去后我也要给家里面的人讲,遵守国家的消防规定。” ![]() 据了解,在当天的宣传中,宣传人员深入到乡村和消防重点场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并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余幅,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消防意识,营造了文明祭祖,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