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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爱助成长”公益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儿童予以资助

2020-5-23 11:19| 发布者:泸州九橙社| 查看:3433| 评论:0|原作者:泸州发布|来自:泸州发布

摘要:今年5月以来,团市委启动开展泸州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爱助成长”公益项目,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无人抚养儿童予以资助。
        记者从共青团泸州市委获悉,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特别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积极推进公益事业发展,今年5月以来,团市委启动开展泸州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爱助成长”公益项目,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无人抚养儿童予以资助。
资助对象

        据了解,此次公益项目资助对象为6-18周岁符合资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事实上无父母抚养或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及义务的未成年人,如父母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失踪、服刑、强制戒毒、精神性疾病、精神性残疾人、感染艾滋病等9类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

发放助学激励金标准

        “爱助成长”公益项目每年分两个学期开展,目前,全市各区县已经摸排到百余名符合资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对受助儿童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核后,将对6-18周岁符合资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激励金,其中,6-11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助学激励金为1200元/年/人、12-18岁20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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