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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城乡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上调,改善民生需继续探索新举措

2020-7-23 17:09| 发布者:泸州九橙社| 查看:3708| 评论:0

摘要:(泸州九橙社都市网 王娉婷 讯)7月1日起,泸州市执行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救助新标。据了解,全市7个区县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430元;全市7个 ...

(泸州九橙社都市网 王娉婷 讯)7月1日起,泸州市执行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救助新标。据了解,全市7个区县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430元;全市7个区县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810元、分散供养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650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经过大半年的疫情影响,不少公司破产,群众失业,而特殊时期,低保家庭、生活自理有困难的残疾人、无人抚养的事实孤儿等困难人群在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生产生活面临困难,这时候,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有助于缓解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压力。

当然,生活救助机制的完善能够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毋庸置疑,但是要提升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减轻疫情影响,切实改善民生,还需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比如说聚焦就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可以通过开设技能培训课程或者开放公益性岗位促进弱势群体就业,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再比如说聚焦弱势群体的住房、医疗、教育民群众关切的事情,因地制宜完善相关保障制度,探索更多积极有力举措,切实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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