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邱钦桦、李龙冰等18名被告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这是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例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被告人邱钦桦、李龙冰、杨渊等18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绑架罪等一起或者多起犯罪被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邱钦桦自2007年起,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邱钦桦为首,李龙冰、朱彬、杨渊为骨干成员,邓伟为积极参加者,唐新、胡廷钰、蔺远、彭勇、朱建名、李文刚、陈泸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层级清晰、骨干成员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11年以来,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等地,有组织的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泸州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秩序。 当日庭审现场,被告人家属、区级部分机关干部以及省市区媒体100余人旁听了此案。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证据材料繁杂,江阳区法院将于8月11日至14日进行集中审理。被告人邱钦桦等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泸州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