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研究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9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主持召开市政府八届91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继续加强对《预算法》和《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准确理解、深刻把握具体要求,切实转变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传统思路、惯性思维,不断提升依法理财、依法管财、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实施条例》各项规定,着力抓好配套制度建设,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推动预算体系更加清晰完整、预算编制更加规范科学。要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是我省在新时代推动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条例》的施行,有利于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宗教、了解宗教、把握宗教,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要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高我市宗教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抢抓成渝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机遇,主动接受成渝双核辐射带动,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培育创新主体,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泸州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