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临街门市经营秩序,确保人行道安全、通畅,提升县城城市形象。9月27日至29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县城区内违规设置的灯箱、广告牌及违规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梯踏步、水泥斜坡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治理。 一是提前告知,柔性执法。利用巡查之机,执法人员提前向沿街商铺发放自行清理通知书,面对面宣传有关法规,告知沿街商户限期自行清理违规灯箱、牌匾、窗贴,落实好门前三包工作,逾期未自行清理,将组织联合执法,依法进行清理。二是联合执法,确保效果。按照清退通知的时限要求,对于逾期未整改的违规窗贴灯箱、牌匾,执法队联合公安、街道相关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清理,恢复道路原貌,确保执法效果。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队员52名,铲车1台,执法车辆4台,通过为期3天的集中整治,共清理各类违规灯箱广告500余块,临街门市梯踏步100余处。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文明和公平执法并行,积极落实长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打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