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助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10月10日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区存在安全隐患、破损的门头牌匾、灯箱广告、墙体广告及乱扯乱挂条幅等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前,对城区内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同时向商户宣传户外广告设置要求及管理规定,要求商户对存在安全隐患和破损广告进行自行整改。 ![]() 整治过程中,按照宣传教育为主、鼓励商户自行拆除和严格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向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商户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商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为依法拆除、文明拆除做好准备。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整改的,我局将依法拆除。 ![]() 截至目前,共计出动城管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商户自行整改5处约30余平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35处,面积1300余平方;清理违规灯箱广告6块;违规横幅30余条。 ![]() ![]()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县城区“颜面”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后,我局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规广告,维护好城市“颜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