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设置泸州市乡村振兴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批复》有关精神,经中共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将泸州市扶贫开发局重组为泸州市乡村振兴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 重组设立市乡村振兴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将为泸州市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同时也标志着泸州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步入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征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