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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深学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进统计法治新征程

2022-12-9 11:11| 发布者:泸州九橙社| 查看:3735| 评论:0

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活动中的最高准则,保障各项统计工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活动中的最高准则,保障各项统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当前,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党中央提出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此,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支撑。

  一、深刻认识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抓手,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党的二十大报告总结了五年工作和十年变革的法治建设成就,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了专题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统计调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法治建设能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不仅是贯彻落实萌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更是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

  (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是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的生动实践。“为民服务 崇法唯实”是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的精神内核。“崇法”是贯彻萌萌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重要内容。践行“崇法唯实”的的责任担当,主要体现在统计法治建设三个方面。一是在依法统计上不松劲。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使各项统计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制约,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切实做到不出假数。二是在统计监督上不松劲。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通过建立完善的统计监督制度体系,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提升统计部门的执行力、公信力。三是在执法检查上不松劲。始终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保证数据质量的最后防线来抓,对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真正起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

  (三)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是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有力抓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和奋斗目标,强调要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充分彰显了法治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统计数据是反映国情国力、社会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依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干扰误导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宏观调控的决策,更是严重违背党的思想路线,触犯党的纪律底线,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引领保障作用,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任务,不仅有利于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更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统计职能优势,实现用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

  二、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建设的机遇挑战

  当前,统计事业进入了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统计法治工作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新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统计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萌萌**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对统计工作进行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将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纳入中央深化管理体制改革重要内容,逐步健全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日益彰显。加强统计监督,是党中央赋予统计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依法治统,防范统计造假,提高数据真实性的信心和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法治环境得到持续改善,防惩统计造假的统计生态正在形成。一方面,国家统计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特别是出台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深刻阐述了统计监督的重要意义,对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作出明确部署。另一方面,统计法治宣传方式、效果不断优化。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做好大众普法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依法统计理念深入人心。

  (三)统计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一是当前仍存在部分调查对象法律意识薄弱、统计法制观念不强等问题。二是基层执法队伍相对薄弱,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与业务水平有限,执法效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三是统计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不够,基层统计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联系较少,工作统筹力度不强。

  三、认真落实统计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统计法治意识。坚持党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统计调查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定位、布局、推进。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核心任务,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重要抓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萌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以提高统计法治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二)聚焦宣传引导,营造学法守法氛围。一方面,“大众普法”提升宣传效果。着眼于公众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实际需求,以接地气的方式推动普法宣传,提高统计法治的社会影响力。紧紧握住时代脉搏,积极回应人民对统计法治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项问题。另一方面,“聚焦关键”形成普法合力。加强与普法办、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坚持将各级党政领导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关键对象,通过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举办统计普法专题讲座、制发针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手册等方式,力促“普法宣传”走实走深。

  (三)强化执法检查,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的举报渠道,鼓励举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持之以恒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提升统计执法成效。

  (四)做优条件保障,提升法治工作效能。一是做优机制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将统计法律法规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探索建立集违法举报、执法检查、立案处理、处罚公示、失信公开等为一体的运作机制,科学、规范、高效开展统计法治工作。二是做优经费保障。 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经费保障,确保执法检查、普法宣传、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经费落实到位,保障法治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做优人才保障。加强执法人员政治思想理论、统计法律法规教育,打造一支讲政治、素质高、能力强的统计执法队伍。(作者: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赵礼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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