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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31 18:49| 发布者:社长| 查看:3229| 评论:0|来自:泸州发布
经当地派出所、社区等相关单位的批评教育,5月30日在江阳区滨江路有不文明行为的当事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全体市民诚恳道歉,对自己的不文明言行作出深刻检讨!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文明泸州为大家,文明泸州靠大家,让我们全体市民共同携手,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共同守护文明、美丽、幸福酒城!
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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