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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与周边城市签订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合作协议

2018-10-9 11:29| 发布者:社长| 查看:3365| 评论:0|来自:泸州新闻网

摘要:  近日,记者从泸州市环境应急服务中心获悉,为协同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提升跨省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泸州与周边城市相继签订合作协议,提升环境应急处置协作 ...
  近日,记者从泸州市环境应急服务中心获悉,为协同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提升跨省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泸州与周边城市相继签订合作协议,提升环境应急处置协作能力。
  2010年起,泸州市陆续与相邻的宜宾市、重庆市江津区、永川区等签订了环境保护合作协议。2018年5月,泸州市与成都、德阳、资阳、自贡、内江等市签订了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建立联合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流域联防联控和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区域、流域环境安全。
  近年来,跨省界和跨流域的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据悉,在签订协议之前,上下游之间都基本是单打独斗,存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报滞后、应急监测数据信息互通不及时以致重复监测,导致效率低甚至延误最佳处置时机。
  协议的签订不仅建立流域联席会议制度、流域内突发环境事件防控机制,还完善了流域预警机制和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协助处置机制等。实现发生跨镜突发环境事件时,利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将事件情况通报给可能受影响的下游地区环保部门;通过协调联动开展联合监测、联合处置,及时响应、科学应对、协同处置,统筹应急物资和装备设备、专家和应急队伍等资源,联合把事件影响降到最小,把损失降到最低。
  签订联动协议之后,基本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防联控环境风险,做到及早预警,协同处置,加强了地区、流域之间的交流和协作,为联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流域环境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几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践表明,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处置方面发机制基本建立,但联防联控环境风险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源头预防,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影响下游环境安全。
  下一步,将加强区域、流域交流和协作,不定期开展事件会商、联合培训、应急演练,继续完善联合预警、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处置等机制,共同保障区域、流域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熊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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