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搜索

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 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被罚6万多元

2018-11-21 10:49| 发布者:9cermanager| 查看:3312| 评论:0|来自:泸州新闻网

摘要:11月19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书。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天冬”“羌活”等劣药,以及使用“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等过期的医疗器械,执法人员没收违法物品, ...

11月19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书。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天冬”“羌活”等劣药,以及使用“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等过期的医疗器械,执法人员没收违法物品,罚款60332.14元。

今年9月18日,执法人员在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天冬”“羌活”“黄花白及”“茜草”“蝉蜕”等散装,没有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相关内容。该公司不能提供这些药品的供货企业资质、购进票据等相关材料,对其进行扣押。

同时,执法人在该公司检查发现,“葡萄糖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试剂盒(乳胶免疫比浊法)”等过期的医疗器械与未超过使用期限的同类产品存放在同一处,未超过使用期限的同类产品未开封,执法人员对其予以扣押。

对于泸州市李时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劣药的行为,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没收查获的产品,处以药品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20332.14元;对该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没收尚未使用的过期医疗器械,处以罚款40000元。

川江都市报记者

责任编辑/熊一帆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广西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广西市公安局网监备案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