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泸州市应急局到泸县检查百和镇、太伏镇、云锦镇冬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百和镇、太伏镇、云锦镇和泸县应急局相关责任人员陪同。
检查组以查阅资料、电话访问、入户调查、询问民众的形式,检查了镇、村受灾困难群众救助资料完善情况,抽查了受灾困难户救助申请、村(社)评议公示、乡镇审核的流程规范情况,核查了受灾群众救助款物到户情况。
检查组对泸县冬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给予了肯定。
检查组要求
❀ 要积极走村入户、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受灾困难救助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 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突出救助重点;
❀ 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
❀ 要把握准救灾工作基本原则,认真落实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健全档案,完善资料,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图文:刘芳
编辑:蓝飞
编审:李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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