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泸州网友圈子 泸县二中一个学生坠楼的消息随之传开 对此,官方发布消息称:
经初步调查,坠楼学生系 泸县二中高2014级学生李某某 女,17岁,宜宾市南溪区人 5月16日上午 该生在理科综合考试中因违反考试规定 携带并使用手机 被监考老师发现后扣留手机并告知其班主任 18时40分许 班主任利用晚自习时间找该生到其 四楼教室一墙之隔的办公室核实了解情况 李某某否认自己违反考试规定 班主任遂请家长到校共同做学生思想工作 期间 陆续有多名同学到办公室向 班主任请教数学问题或倒开水 20时50分许 李某某父亲到学校门口电话询问班主任所在位置后 班主任继续给在场的三名同学讲解数学问题时 李某某跑出办公室,直奔四楼屋顶 翻过女儿墙跳下楼 120救护车送李某某到泸县人民医院 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验 在四楼屋顶发现只有一种样式的连续新鲜鞋印 与李某某所穿鞋的鞋印吻合 事发详细原因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后续情况将及时公布
来源:时代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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