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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判处非法收售野生动物罪案 落实《决定》营造和谐美好家园

2020-6-11 17:24| 发布者:泸州九橙社| 查看:3653| 评论:0

摘要:6月5日,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马某华等8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制品罪一审宣判,判处被告马某华等8人六个月至两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令被告人马 ...
  (泸州九橙社都市网 彭成连讯)6月5日,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马某华等8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制品罪一审宣判,判处被告马某华等8人六个月至两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令被告人马某华等8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共计65750元。


  2020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肆虐,疫情在短时间内爆发成为举世瞩目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而这场病毒的源头就是食用了野生动物,这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野味产业”也浮出水面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在原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虽然目前病毒得到控制,整个社会形势也有所好转,但逝去的人们无法再回来,这场教训深深的刻在了每个人心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从物质需求转换到精神需求,此时,精神文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人与野生动物本应是和谐相处的,每个物种在自然界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应该互相伤害。和谐社会也不仅仅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更要和平相处,做到敬畏自然。

  近日,泸州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制品罪进行判处,是贯彻落实《决定》之举,是营造和谐美好家园之举,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把好关,为生态环境多样性作贡献。

  在对非法捕杀、滥食野生动物高度关注的当下,我们应以此为契机。政府要从政治大局出发,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法律法规,斩断“野味产业”这根黑色链条。我们也应该规范自身行为,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饮食方式,杜绝野味,共同为生态文明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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