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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起 泸州车主在号牌使用1年后可申请保留原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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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耳朵 发表于 2017-6-28 10: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号牌使用一年即可申请保留,号牌由以前的“10选1”扩大为“20选1”,允许购买二手车使用自己原车号牌号码……6月27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按照国家、四川省公安部门的规定,从6月20日起,泸州正式实施机动车号牌新政。

据了解,新政中对原有机动车号牌保留时间进行了延长,同时放宽了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一是将现行的必须使用原机动车三年以上可以保留该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以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二是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自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

原机动车在转移、注销或迁出后,原车主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均可以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例如:李某原有A号牌车,该车卖出后,李某又买了一辆二手车。新政前,这辆二手车不能上A号牌。新政后,可以使用A号牌。

对除网络自编号以外的选号方式进行改进,即由以前的“10选1”扩大为“20选1”,使群众选号范围更大,更好保障车主的选择权。


不在,不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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