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江阳区茜草镇许女士接到泸州市公安局"王警官"的电话: 许女士:你好,哪位? 骗子:你好,我是泸州市公安局"王警官",你现在涉嫌一起洗黑钱案子,警方需要你配合下。 许女士:我真的没洗黑钱啊,警官你要我咋做嘛? 骗子:这样,你找个酒店住下来,不要和其他任何人说,到时候我再联系你哈。 许女士信以为真,便自己一个人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到了6月24日这天,下午13时,“王警官”再次来电要许女士为证明其清白,需要将她账户内的钱转到一个安全账户上,于是许女士到四川省农村信用茜草分社将自己账户内的40万元转到了王警官指定的账户里(杜某某:6210xxxxxxxxxxxxxxxxxx)。 无独有偶,6月24日发生在纳溪的真实案件—— 6月24日上午10时许,纳溪大渡镇段女士接到电话为185xxxx6946的人来电: 段女士:你好,哪位? 骗子:你好,我是消防支队的人,过几天要带100多人拉练,选择你这里处就餐,但是我们吃饭要制定用酒“百淳”,你和这个品牌经销商打个电话嘛,酒钱你们先垫着,到时候我们和饭钱一起付。 段女士:要的,要的。 骗子:我给你电话,电话是185xxxx4606. 于是段女士致电185xxxx4606,该机主却告知段女士自己未做此品牌生意了,让段女士拨打130xxxx5761,此电话机主告知段女士需先支付酒钱。 段女士采用支付方式为通过自己的支付宝分两次向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名谢某某,卡号为622848xxxxxxxxxx转款支付,一次是2017年6月23日11时52分支付11700元,第二次是2017年6月23日10时21分支付9360元,次日段女士发现被骗后遂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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