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泸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036426750,2013年7月,合江县合江镇计生办公务员冯德芳丈夫戴辉强(做安利产品)的父亲因参加合江县川剧团一些外地人组织的免费发礼品活动,不慎摔伤,经挽救几天无效死亡,冯德芳和丈夫戴辉强找到我当代理人起诉组织者等人,依四川律师收费标准,一般不论输赢先收是收总额百分之5至7,打赢后收风险代理是最多百分之40,当时因冯德芳是公务员,政府也来参加调解,所以商定风险代理,收总额百分之15,一般水平,先付了一千差旅费,并签了合同,后来调解先收了对方二万多,她们又给了我三千.对方觉得自己也很冤,请了四个律师来辩护,冯德芳也参加和我一起代理,她不懂法律,没和我商量,乱计算了二十多万误工费,酒席费,被多收了几千诉讼费.经当庭辩论后,判决一个组织者赔4万多,另一个组织者赔近12万.判决生效后,对方消失,我又代理她们几年申请强制执行,今年初才收到一个组织者赔的4万多,另一个组织者下落不明,执行中止了,冯德芳收到4万多赔偿款后,借口风险代理收总额百分之15过高,一分钱律师费不付,我多次找她们协商和通过她的几个领导协调,也同意协商支付比例和方法,但冯德芳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一分钱,另一个组织者下落不明已执行中止,还说什么等全部收齐再按百分之5至6支付,纯属哄鬼,冯德芳作为一个公务员,不守诚信,太没有人品了,现在居然为了区区几千律师费来算计帮她们打赢官司的律师,你说为了几千律师费,我还要起诉到法院费工费神,请大家来评评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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