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至6日,四川煤监局川南监察分局副局长黄新军带队对泸县长沙庙、富银等煤矿进行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专项督查,泸县应急局、产煤镇相关人员陪同督查。
督查组先后检查了煤矿井下安全生产条件、地面软件资料、人员配备等,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进行意见交换。
督察组要求
①企业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生产过程中要按照标准开展相关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彻底整改到位;
② 要配齐全日制大专学历的五长、五职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制;
③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做好下一步的产业规划,谋划好明年的工作目标任务,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图文:刘大顺
编辑:蓝飞
编审:陈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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