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泸县新冠防控应急执法组办公室主任李春林召集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了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行动共计巡查了泸县城区各类营业场所100余家,其中有5家商铺正在营业,执法人员对正在营业的5家商铺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再次宣传《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
李春林强调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
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二是要强化工作纪律
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严肃认真开展防控执法检查,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
三是要依法严格执法
针对防控不力的生产经营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从严、从快处理,坚决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图文:张宇
编辑:蓝飞 编审:李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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