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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因食品检测不合格,泸州这三家公司被通报了!可能有你经常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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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长 发表于 2020-5-6 21: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话题
提到食品安全
大家总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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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通报了林黄粑、阳光水业等
因食品不合格被处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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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泸州林黄粑 2.jpg
  泸州林黄粑食品厂生产的黄粑(桂花)、黄粑(富油)、黄粑(红糖)三批次食品菌落总数不合格,经排查,造成3批次黄粑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人为操作不当导致“菌落总数”含量超标。
  上述黄粑产品的货值合计金额为1760元,因上述黄粑产品在被抽检时,当事人自愿免费提供各8袋,剩余库存黄粑(桂花)42袋、黄粑(富油)52袋、黄粑(红糖)42袋均未进行销售,无违法所得。
  据此,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12月9日对泸州林黄粑食品厂生产经营3批次不合格黄粑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三)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如下处罚:
  给予警告、没收不合格食品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泸州林黄粑食品厂成立于2002年,主营糕点(蒸煮类糕点)的生产、销售。目前,该公司经营状态显示已注销。

  02:泸州阳光水业 3.jpg
  两批次泸州市阳光水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饮用水不合格,经查明:
  1.该批次阳光滋养饮用水、阳光天然泉水共生产1243公斤,货值685元;已销售1243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未召回原因为已全部销售完毕被使用;
  2.在该公司生活区、生产厂区、包装车间、成品库区域等生产生活相关区域未发现明显的违法违规现象,其水源地进水口及储水池均处于精密封状态,未与外界接触;
  3.在该公司生产厂区、包装车间、成品库区域未发现有生产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的同批次阳光滋养饮用水、阳光天然泉水。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过程控制不当、饮用水包装污染导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含量超标。
  由于抽检领域在生产环节,实际产品抽检地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房,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故予以立案调查,经过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第二款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1.罚款5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93元。
  03:泸州时代商都
  泸州市江阳区时代商都有限公司销售的米块不合格,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存贮过程控制不当导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含量超标。
  据当事人自述,不合格米块以4元/kg的价格从个体商户处购进5kg用于销售,并以7元/kg的价格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5元。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30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如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2000元。 4.jpg
希望商家引以为戒
同时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
若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
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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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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