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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古蔺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工作方案,在辖区内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近日,执法人员在古蔺县金兰街道某卤肉店内现场检查时查获不能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三证明一报告”资料,且超过保质期的进口“水煮山羊肉”(原产地:蒙古国),净重达48.66kg,货值金额共计5800余元。当事人涉嫌经营未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超过保质期的冷链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将全部涉案冷链食品予以扣押,并隔离运送至古蔺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消杀存储,涉案冷链食品经检测均呈阴性。
目前,该案已立案,正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