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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警示】泸县“3•8”居家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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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应急管理 发表于 2021-6-11 08: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故梗概

  2020年3月8日,泸县某镇居民王某家中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3月7日深夜,长期在外务工的王某携妻子张某走亲访友回到家中。随后,夫妇两人先后进入主卧室卫生间(以下简称厕所2)使用热水洗漱。关闭热水龙头后就上床休息,却未发现热水器仍然处于持续燃烧的状态。3月8日早晨,因楼下门市经营户发现屋顶漏水,呼叫无果后联系其哥哥破门而入,看见屋内水蒸气和烟雾缭绕,于是立即开窗通风并强行关闭热水器,随即进入主卧室,发现王某夫妇已不省人事。经120急救医生确认,丈夫王某已中毒身亡,妻子张某中毒重伤,被送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


  事故原因

  经调查发现:该事故是由于厕所1与厕所2热水管道共用且厕所1墙体内管道漏水,即使厕所2在关闭热水龙头的情况下,(天然气)热水器仍持续燃烧。因热水器未安设通往户外的排气筒,热水器所在的阳台处也未开窗通风,导致热水器在封闭的空间持续不充分燃烧,产生并聚集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在阳台及客厅的氧气不断减少的情况下,有毒有害气体向未关门的主卧室蔓延,造成王某夫妇在熟睡的状态下中毒。


  事故警示

  提高居家安全意识,特别是不长期居住的房屋要经常排查安全隐患,仔细检查电器设备、供水供气管道安全状况,注意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持窗户通风,养成外出“三关”(关水、关电、关气)的良好习惯。



  图文:县应急局调查评估与统计股
  责编:刘璞
  校对:陈春梅
  编审:蓝飞
  发布:郑执
  投稿邮箱:lxyjx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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