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经中央文明委批准,泸州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2015年5月25日,泸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号召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力争用3年时间,攻坚克难,把泸州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随即,泸州的每个角落掀起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潮,在大街上、马路十字路口、小区内,泸州人在做好自身日常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投身到劝导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中。创建文明城市是构建醉美泸州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全市文明程度、城市形象、市民素质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作为泸州人,人人有义务为我们朝夕相处的城市增光添彩。
群众是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城市文明离不开个人文明,只要解决了群众关心的问题,提升了群众的素质,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创建带来的成果,那么文明创建才会具有生命力,文明城市建设才顺应社会文明进步,才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作为城市大家庭的一员,每位居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文明城市建设加砖添瓦。
目标已明确,号角已吹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受益的是群众,人心所向必将众志成城。只有坚定信念,上下一条心,苦干实干,奋力攻坚,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久久为功,全力以赴,我们坚信泸州定能打赢这场“创文”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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