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发布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0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具体决定如下:
四川省应急委员会 关于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 调整为二级响应的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0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各地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四川省应急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四川省近5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月24日,新增2例。
2月23日,新增1例。
2月22日,新增0例。
2月21日,新增1例。
2月20日,新增5例。
此前,全国已有8个省份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其中,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广西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山西、广东、江苏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调整为二级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则不再由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改为省指挥部统一部署;三级响应,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四级响应,县级人民政府统筹管理。
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并不意味着疫情防控的松懈,疫情传播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性依然不小。所以,各地在下调响应等级的同时,都就响应分区分级进行了精准化的部署。
来源:泸州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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